主旨:為辦理本校113年度校友傑出成就獎甄選事宜,請各單位於5月31日(五)前完備推薦資料提交秘書室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本校為表揚於各行業,對人群社會及國家建設有具體貢獻,其傑出成就已獲社會各界公認之校友,自民國74年設置「校友傑出成就獎」,並訂定本校「校友傑出成就?委員會設置與甄選要點」 (以下簡稱本要點,附件1)。歷屆得獎名單,請參考秘書室網頁( https://secr.ncku.edu.tw/p/412-1024-18416.php?Lang=zh-tw )。
二、年度推薦訊息請貴單位推廣周知,推薦程序請依本要點第5點規定辦理。有意推薦之單位即日起可至本校「傑出成就獎推薦系統」( https://sys.osa.ncku.edu.tw/alumnus/ ) 上傳相關推薦資料。
三、推薦作業依據本要點第6點規定辦理。經校友聯絡中心或學院評選會同意推薦後,請依序將「下載提名表」、「評選會議紀錄」及「其他相關資料(無則可免附)」合併裝訂紙本1份,於113年5月31日(五)前送至秘書室行政組。
四、甄選程序依據本要點第7點規定辦理。本年度規劃於7月召開委員會,8月完成年度甄選結果公告,並於11月校慶活動辦理頒獎典禮公開表揚。
正本:校友聯絡中心(請轉知各校友會)、本校各院系所
副本:計算機與網路中心(資訊系統發展組)